臺東池上曾因有廠商,要設置地面型太陽能光電,遭到民眾抗議作罷後,去年12月國產署在關山德高里張貼,同意綠能公司申請在轄內,64筆60公頃國有農牧用地上,開發太陽光電設施,當地農民及公所紛紛表示反對,而國產署則表示是依法同意申請,而64筆土地目前也都有人承租,廠商須獲得承租人同意才可設置。 耕耘機在田裡翻土,關山農民陸續準備春耕,但一張告示牌,卻豎立在卑南溪畔的農田裡,國產署同意綠能公司申請,在關山鎮德高里東明段,64筆共約60公頃國有農牧用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開發意向,此舉卻遭到當地民眾的反彈,紛紛表示這些國有地原本是河川地,農民以客土的方式,花了數十年改良成肥沃農田,也有完善的農路及灌溉水圳,怎可開發做太陽能光電。 關山農民 黃先生:「我是看到(告示牌)說不要做(光電),對耕種會有影響。」 關山農民 黃先生:「我們的農田,大家在這邊開發,辛辛苦苦到現在,國家這樣搞下去,對這些農作物影響很大。」 關山農民 房先生:「德高那個群組傳的訊息,我們才知道的,(所以大家都很反彈),是啊!」 國產署臺東辦事處表示,此公告是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太陽光電設施處理方式辦理,綠能公司可申請,閒置國有土地開發太陽能,而關山這64筆土地,目前63筆已有農民承租,剩1筆也已有農民申請承租中,可以說沒有閒置國有地,因此綠能公司須獲得承租農民同意,才能開發,而公所則強調,絕不同意在優良農地上開發地面型光電。」 國產署南區分署臺東辦事處主任 蕭煇俊:「廠商即使拿到籌設許可,沒有拿到承租戶的同意書的話,那我們到時候,還是不會提供給廠商使用。」 關山鎮長 彭成豐:「在關山地區我們不會同意,在優良農地上面,來去施設所謂的地面型太陽能板。」 臺東縣政府則重申,目前不鼓勵農地做地面型光電,也會尊重公所的決定,將從嚴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