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 墾丁大街跨年狂放煙火 少年不甩警勸阻

記者爆料網/
2 年前

【記者爆料網/傅欣韓 屏東報導】

跨年夜有民眾拍下,有年輕人直接在墾丁大街,燃放大量煙火,當時車道上還有車輛經過,相當危險。而警察到場阻止,這群年輕人還跑給警察追,完全不甩公權力,這麼囂張,是因為附近商家也帶頭狂放煙火,結果,警察當天僅勸導不開罰,不取締。不過,墾管處表示,在國家公園內都是禁止燃放炮竹,像這樣燃放煙火的行為,違規者最高罰款3千元。

對此,恆春警方表示,12月31日晚上跨年期間有青少年於墾丁路上放煙火,依據屏東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條例第三條規定,縣府已公告免經許可得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年節或特殊節慶,其中包含跨年及元旦(國曆十二月三十一至隔年元月一日),因煙火置放於車道上妨礙交通,同仁到場後先行排除道路障礙,將煙火移至路旁。恆春分局分局長黃文智表示,在車道上施放煙火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該行為除了影響車輛通行,甚至可能造成事故危及自身安全,呼籲民眾慶祝節慶也須顧及社會秩序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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