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有關申請裝設監視器,目前警方以進行汰舊換新為重點,如果新增建置則以「新興開發重劃區」為主,同時採取嚴格審查,造成其他地區申請裝設監視器十分困難,台中市議員李天生30日質疑這種做法並不妥當,要求兼顧「汰舊換新」及「地方需求」。
李天生指出,在汰舊換新的原則下,目前除新興開發重劃區外,其他地區申請裝設監視器,多被警方打了回票,事實上各地都有裝設監視器的需求;在經費不足下,預期未來除重劃區外,其他各地區都很難裝設監視器,這種做法引發鄉親抱怨,要求修正為兼顧「汰舊換新」及「地方需求」,有效維護地方治安。
警察局長李文章在議會答詢指出,台中市目前約有3萬2000個監視器鏡頭,是全國數量最多,仍持續依需求增加中,目前警察局有關監視器預算一年約一億多元,其中大部分是汰換超過使用年限的監視器,尤其是汰換超過10年以上的監視器,另新建重劃區新增監視器,相關審查較嚴格,若有需求將於評估後增設。
警方說明,目前建置數量超過10年以上計3,813組,以現有經費(含平均地權基金)每年可汰換新133組,至少需50年始能完成一次替換,經評估後決定,自111年起新增建置以「新興開發重劃區」為主,剩餘經費辨理汰舊換新,以維持系統效能。
警方強調,中市監視器建置數量與密度己能有效因應治安維護需要,同時監視錄影統系為重點式裝設,而非全面性廣為設置,目前在治安需求必要性及經費負擔整體考量下,無法滿足全部設置需求;不過,除警方系統外,民宅和商家自行裝設監視器十分普及,也可提供辨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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