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擘Alphabet旗下的Google稱,當用戶開啟「無痕模式」瀏覽網頁時,Google將不會追蹤或蒐集相關資料,但3名Google用戶指控,儘管開啟「無痕模式」,仍遭Google暗中追蹤網路使用情形,認為隱私被偷窺,憤而向Google及其母公司Alphabet提告求償50億美元(約新台幣1535億元)。不過,傳出Google已和消費者的委任律師達成初步和解,但尚不清楚確切和解金額。
▲ Google被控偷窺用戶隱私,傳出目前已和消費者的委任律師達成初步和解,但尚不清楚確切和解金額。(示意圖/ENews)
根據《路透社》報導,原告指出,即使將Google的Chrome瀏覽器設定為「無痕模式」,同時將其他瀏覽器設定為「私密瀏覽模式」,Google仍會透過Google分析、Google廣告管理員等應用程式,暗中追蹤數百萬名用戶的瀏覽記錄,此舉明顯違反了聯邦竊聽法和加州隱私法,因此決定於2020年提起集體訴訟,要求Google賠償2016年6月1日以來的數百萬名用戶每人5000美元(約新台幣15萬元),總賠償金額高達50億美元(約新台幣1535億元)。
不過,傳出Google已和消費者的委任律師達成初步和解,因此美國加州奧克蘭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羅傑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今(29)日將原定於明年2月5日開始審理的集體訴訟暫緩。
對此,Google低調表示,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具有約束力的條件書,但拒絕透露確切的和解金額,預計將明年2月24日前提交正式和解協議,以供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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