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工務處28日以怪手機具拆除五峰鄉石鹿段大鹿林道違建。(圖/新竹縣政府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今年7月間獲報五峰鄉石鹿段位於大鹿林道12.3k一處山坡有鐵皮違建,會同鄉公所勘查確定為未經申請的新建違建,隨即勒令停工並限期拆除,8月行為人仍繼續施工,工務處隨即排定強制拆除,28日執行公權力,以怪手機具拆除屋頂、外牆、隔間、樓地板等達不堪使用。 新竹縣工務處指出,今年7月獲報五峰鄉石鹿段565地號遭人佔用國有地蓋違建,通報五峰鄉公所現場勘查,確定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管理的原住民保留地,也就是國有地,現場新建的三棟鐵皮建築未經申請,確認是違建,立即張貼公告勒令停工並限期改善,8月間蕭姓行為人無視停工公告仍繼續施工,縣府即排定強制拆除。 另外蕭姓行為人違反土地使用部分,由地政處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恢復土地原狀,預計明年1月複勘,若未改善就加重處罰。 工務處表示,28日與廠商至現場強拆,違建為一大(兩層樓)、兩小(一層樓)共三棟鐵皮建築,面積約450平方公尺,蕭姓行為人僅自行拆除門窗、屋頂鐵皮、外牆鐵皮等,工務處與拆除廠商到場後,直接以怪手機具打穿外牆,拆除屋頂、隔間牆、樓地板等,達不堪使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