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察局建置之租賃式科技執法,每年均會分析相關數據,並根據4大原則、5大方向選定100處路口,進行科技執法建置地點遷移,明(113)年1月1日啟用之「百大易肇事路口租賃式多功能科技執法」,目前已完成設備採購及驗收事宜,期待透過科學化選定取締功能及提高科技執法涵蓋率之方式,達成降低交通事故之目標,交通大隊也呼籲,科技執法最重要之目的,是讓駕駛共同尊重彼此路權,以維護行車安全。
取締項目包含「闖紅燈、未禮讓行人、路口未淨空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圖:交通大隊提供
交通大隊說明,警察局建置之租賃式科技執法,每年均會分析相關數據,並依據「事故發生、違規取締、員警值勤難易度及交通工程完善度」等4大原則,進行科技執法建置地點遷移,於明(113)年1月1日啟用之「百大易肇事路口租賃式多功能科技執法」,以防制百大肇事路口交通事故、通學廊道護童學校周邊200公尺之科技執法、強化行人安全,取締車不讓人、沿海山道防飆及守護寧靜桃園,都市寧靜區內之測速設備等五大方向作為建置原則,選定100處路口建置,取締項目包含「闖紅燈、未禮讓行人、路口未淨空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如違規直行、轉彎」,目前已完成設備採購及驗收事宜,期待透過科學化選定取締功能及提高科技執法涵蓋率之方式,達成降低交通事故之目標。
期待透過科學化選定取締功能及提高科技執法涵蓋率之方式,達成降低交通事故之目標。圖:交通大隊提供
交通大隊表示,113年百大租賃式科技執法設備,依事故發生件數等原因分析後,選定桃園分局轄內36處、中壢分局轄內23處、楊梅分局轄內2處、大園分局轄內2處、大溪分局轄內2處、平鎮分局轄內9處、龜山分局轄內8處、八德分局轄內9處、龍潭分局轄內2處及蘆竹分局轄內7處,共計100處地點,為充分保障民眾權益,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除於官方網站公告外,也透過各類媒體加強宣傳百大租賃式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地點,以促使民眾遵守交通規則。
交通大隊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違規行駛,判斷交通事故肇事因素時,「只要車輛違反交通號誌指示」多列為主要肇責,科技執法最重要之目的,是讓駕駛共同尊重彼此路權,以維護行車安全,警方也在科技執法地點前,明顯處所設置告示牌面,提醒用路人,警方將嚴正執法。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原文百大租賃式科技執法明年元旦啟用 設易肇事路口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