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臺中地檢署積極推動反滲透法等案件調查,藉由對被告林獻元的羈押禁見申請獲准,彰顯了對選舉不當介入的銳意查辦。
在對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的不法活動進行深入查探中,臺中地檢署組成了以吳昇峰檢察官為主的指揮團隊,包括中檢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專勤隊以及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等多個機構。此次調查針對被告林○○、蘇○○兩人的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等罪行進行。兩名被告經過檢察官的訊問後,認定其違法行為涉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第3項、反滲透法第7條等罪嫌,且檢方認為有逃亡、勾結共犯、證人及證據湮滅、偽造的可能性,因此於本月22日向法院提出羈押禁見的請求。法院裁定同意對被告林○○的羈押禁見,而被告蘇○○則經裁定請回。對於被告蘇○○的部分,檢察官將提起抗告。
本案的起因是臺中檢察署接獲臺中市調查處的報告,隨後,檢察官指揮上述多個司法警察機關,於民國112年12月21日進行了8處搜索,扣押了手機、電腦及與製作不實民調相關的文件。同時,檢察官傳喚了被告林○○、蘇○○及相關證人7人到案說明。經過訊問後,檢察官確認了被告林○○、蘇○○涉及違反反滲透法第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第3項的罪行,涉及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並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等方式散布或傳播不實之事項。由於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結共犯、湮滅、偽造證據的虞,故檢方於22日向法院提出羈押禁見的聲請,經法院裁定後,被告林○○獲准羈押禁見,被告蘇○○則請回。檢察官將對被告蘇○○的請回部分提起抗告,以確保案件的進一步審理公正。
臺中地檢署秉持捍衛我國民主成果的信念,張介欽檢察長率領辦案團隊,在這次大選前已於112年初提早佈署,啟動了多項查賄、反賄作業。進一步集結了警察、調查、廉政及移民等多個機關的密切合作,針對金錢、暴力之干擾加以防制。同時,更強化阻絕境外勢力介入選舉、賭盤效應及假訊息干擾等不法行為,以確保本次選舉能夠公平、公正進行,並守護國家民主法治的成果。
這起案件的進展突顯了司法體系對於捍衛選舉公正、防範外來勢力干預的堅定立場,並強調了對於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檢方將繼續全力以赴,確保案件的嚴謹審理,以維護台灣的法治體系和選舉的公平性。
原始新聞來源 聯手防堵境外勢力|中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共同緝滯滲透陰謀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