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
葉門武裝組織胡希運動利用無人機攻擊航經紅海並涉及以色列之商業航運,希望藉由此種圍魏救趙策略,迫使以色列政府停止對加薩走廊所實施軍事攻擊行動。
但在嚴重影響航運安全,致使全球多家重量級航運企業,其中包括地中海航運公司(MSC)、馬士基(丹麥快桅/Maersk Line)、德國赫伯羅德(Hapag-Lloyd)率先宣布暫停通航紅海海域後;法國達菲海運集團(CMA CGM)、韓國現代海運公司(HMM)以及香港東方海外貨櫃航運公司(OOCL)以及台灣貨櫃航運三強長榮、陽明以及萬海航運,亦隨後宣布跟進。
此外英國石油公司亦宣布所屬油輪將該由其他海域通航,而中國大陸中遠海運(COSCO)亦宣布其貨櫃船隊將暫停航經紅海。在此種全球航商紛紛停止航經紅海產生連鎖反應後。美國不得不出面宣布將以「繁榮衛士」(Operation Prosperity Guardian)作為作戰行動代名,號召多國共同參與紅海護航行動。
儘管胡希運動聲稱其並未不分青紅皂白地攻擊紅海海域所有商業船運,其目標僅限於開往以色列港口,以及與以色列存在資產連結關係之商業船運。並且亦不斷重申,其所採攻擊行動具有高度政治目標,因此在對象選擇上才會存在嚴格標準。
但若是比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01條對於海盜所下定義:「下列行為中的任何行為均構成海盜行為:(a)私人船舶或私人飛機的船員、機組成員或乘客為私人目的,對下列對象所從事的任何非法的暴力或扣留行為,或任何掠奪行為:(1)在公海上對另一船舶或飛機,或對另一船舶或飛機上的人或財物;(2)在任何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地方對船舶、飛機,人或財物;(b)明知船舶或飛機成為海盜船舶或飛機的事實,而自願參加其活動的任何行為;(c)教唆或故意便利(a)或(b)項所述行為的任何行為。」胡希運動組織所作所為,不論其如何辯解,絕對應當被視為海盜行為。
同時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00條:「所有國家應盡最大可能進行合作,以制止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的海盜行為。」明確規範全球各國都具有合作制止海盜行為義務;因此各國在美國號召下,參與紅海護航行動,顯然是師出有名具有高度正當性。
其實美國早就在中東周邊海域,以中部戰區海軍部隊為骨幹,由身兼美國海軍第五艦隊指揮官之中部戰區海軍部隊指揮官,出任由39個國家所共同支持,針對維護中東周邊海域通航安全,編組「多國聯合海上武力」(CMF:Combined Maritime Forces)並下轄五個特遣部隊編組(CTF:Combined Task Forces),其任務領域分別是CTF150阿曼灣與印度洋、CTF151反海盜、CTF152波斯灣、CTF153紅海與亞丁灣以及在今年5月高調成立,最新編組之CTF154負責海洋安全訓練任務(maritime security training)。基於早就編組之多國聯合維護海域通航安全武力,所以美國才能在極短時間內號召各國,派遣兵力共同執行「繁榮衛士」作戰行動。
但令人不解的是當葉門胡希運動武裝組織明顯違反國際社會共同利益,為何美國不願透過在聯合國安理會提案,以便透過決議獲得正式授權,在聯合國體系下執行護航行動。反而是堅持運用以美國為首之多國聯合海上武力既有編組,執行紅海護航行動;其中政治算計與取捨關鍵確實值得吾人探討。
特別是若要正本清源,透過源頭打擊戰術行動,摧毀在葉門境內之胡希運動施放無人機基地設施與指揮管制架構,由於涉及必須進入葉門境內,自然會與其主權產生矛盾,此時若是能夠獲得聯合國安理會適當授權,自然更是名正言順,在法理權限與政治條件上更加周延。
但是為何美國並未試圖在聯合國安理會提案,讓此項應當沒有任何國家甘冒天下之大不諱,公然反對制止海盜行為之安理會決議提案納入議程,確實是讓人不解。目前北京輪值安理會主席,或許應當重視此事,積極考慮提案提供授權。
其實就目前多國聯合海上武力所轄特遣部隊編組任務海域,早就與依據聯合國決議在印度洋與亞丁灣反海盜行動重點海域高度重疊,依據既有聯合國決議案,將任務海域順勢擴大涵蓋紅海海域,嚴格說來並不困難,但為何美國並未積極在安理會提案,更是啟人疑竇,難以理解華盛頓真正盤算。
對於仰賴海運通航支持對外經貿活動國家來說,能夠有其他國家願意承擔責任,提供武力維護通航安全,都應當以正面態度積極給予肯定。特別針對屬於萬國公罪之海盜行為,各國本來就應當以人人得而誅之態度看待此等犯罪活動。
面對美國要求派艦參與行動,澳洲政府有所遲疑,顯然是未能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00條規範內容,思考其所應當承擔國際義務,假若還是態度猶豫,恐怕會對其國際形象產生負面影響。對於許多國家來說,若是實在無法派遣兵力共同參與作戰行動,提出道義聲援與立場表態,就算是外交辭令,亦應當嚴肅重視切莫遲疑。
台灣海峽兩岸與新加坡都處於國際商業航運重要水道要衝,感受應當更為強烈,實應本諸國際法理,積極肯定國際社會,能夠積極應對紅海商業航運受到威脅與干擾,畢竟海運安全事關人類社會共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