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222 15:34:02)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8次締約方會議(COP28)日前落幕,198國談判代表針對決議達成共識,承諾「進行能源系統轉型,脫離化石燃料」,目標在接續這關鍵十年內加速行動,以利於2050年前達到淨零目標。有鑑於台灣電網碳排係數相對主要貿易出口國來得高,在全球主張淨零碳排的趨勢下,台灣企業在面對能源轉型議題上更顯其迫切性。
考量國內企業綠電需求以及活絡綠電市場之目標,經濟部能源署於12月14日開放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太陽光電第二、三型)所發之再生能源,可以銷售給予再生能源售電業,再由再生能源售電業轉售予企業用戶,依據目前已興建完工之民營再生能源案場估計,每年可供轉供之再生能源發電量將超過150億度。
不怕買不到:開放自發自用可售電 綠電供給大量進入市場 以2023年1至10月份發電量統計,再生能源總發電量共210億度,佔台灣總用電2,366億度之9%。同期間,太陽光電發電量達110億度,其中屬於此次開放之第二、三型自用發電之太陽光電84億度,佔再生能源發電量之4成。
經濟部表示,此次預計開放透過再生能源售電業轉售之太陽光電自用發電設備中,一年約有71億度躉售給台電的費率低於5元。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再生能源產業服務主持會計師蔡亦臺表示,經濟部此次開放措施將減少售電業者協助發電業者由第三型轉第一型電業的作業時間與成本,進而大幅增加可交易綠電供給,讓企業可以用更具競爭力的成本取得綠電,同時降低公用售電業躉購再生能源成本,創造多贏局面。
今年1至10月份綠電交易量總計約13億度,其中8.6億度為發電業直接轉供用戶,4.4億度為躉售予再生能源售電業再轉供與用戶。此次開放太陽光電自用發電設備,因需要透過再生能源售電業轉售,預計再生能源售電業未來銷售電能將大幅增加。
關鍵是怎麼買:最適化「轉供」組合將成致勝關鍵 資誠普華綠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李宗哲表示,隨著法規鬆綁,原先的「三轉一」挑戰,會變成「轉供」的挑戰。對再生能源售電業或預計採購綠電的企業而言,如何安排發電案場與用戶端各電號一對一、一對多、多對一或多對多配段,降低企業餘電成本,提供轉供效益將是未來成敗關鍵。
為解決企業痛點,資誠普華綠色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了數位化工具「綠電採購儀表板」,協助購售電雙方檢視轉供契約比例設計,根據用戶之用電季節性與時間性,評估不同再生能源組合下,用戶各電號預估匹配比例與各用戶採購後之總電力成本,協助達成綠電團購成效。此工具同時提供範疇二外購電力的在地基準(location based)與市場基準(market based)溫室氣體排放量預估值,協助企業進行長期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設定與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