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長吳瑞安,涉嫌收受賄款,幫助特定業者護航投標或履約,橋頭地檢署今(22)日依貪污罪起訴吳瑞安,涉嫌居間牽線的前立委助理張騰龍、廠商陳登來則依交付賄賂罪嫌起訴,3人均坦承犯罪,吳瑞安並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檢方也建議法院對他們減輕其刑。
檢方起訴指出,陳登來因曾承攬前瞻計畫及生活圈計畫補助工程之設計監造案件,履約過程多有波折,為能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補助案件投標、履約平順,以及所監造之工程案件於工程品質抽查時不受刁難,在109年間央請張騰龍居間介紹給吳瑞安認識。
109年5、6月上旬間,陳登來耳聞南區分署自辦招標,若透過吳瑞安能順利標得標案,就算未能得標,結識並行賄吳瑞安也亦有助其公司已得標履約中或日後得標南區分署補助案件履約順利、不受刁難,於是由張騰龍邀約吳瑞安109年6月9日晚間,在某海產餐廳餐敘,吳瑞安應允餐敘後,陳登來湊足100萬元,於109年6月9日18、19時許與張騰龍前往飲宴餐廳,陳登來先將裝在袋子內100萬現金交予張騰龍,託其於聚餐期間轉交吳瑞安收受。
吳瑞安則下班後自行騎乘機車前往該餐廳包廂與張騰龍、陳登來餐敘,於109年6月9日19時後之餐敘期間,張騰龍向吳瑞安表示要多多照顧陳登來,並由張趁隙將上開裝有萬元現金的袋子交給吳瑞安,並由吳攜回家中存放。
檢察官指揮廉、調人員於7月12日及10月31日搜索吳瑞安辦公室等地點,又在10月27日至31日間分別傳訊吳員及張騰龍、陳登來等人到案。
檢察官偵訊後,分析事證,認吳瑞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張騰龍、陳登來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職務上行為交付賄賂罪之罪嫌,於是依法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吳姓公務員等3人獲准。今依貪污罪起訴3人,吳瑞安收受賄賂罪嫌之犯罪事實均自白、認罪,並已繳交全部所得財物共100萬元,檢察官建請法院減輕其刑;張騰龍、陳登來坦承交付賄賂罪嫌之犯罪事實自白,也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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