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於12月20日上午12時許,接獲轄內五福二路某銀行通報,稱一名江姓男子(30歲)持2張100元美鈔欲換匯,因觸感與防偽線皆異常,故請員警到場查處。
經詢江男供稱係於日前在酒吧認識一名女性友人,因當天女子忘了帶錢而向其借新臺幣6000元,不久後女子聯繫江男以兩張100元美鈔還款。
對於江男說法反覆,顯係推託卸責之詞;另經鑑定確認這兩張百元美鈔係偽造,全案依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嫌將江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新興分局呼籲,呼籲民眾若對鈔票的真偽存疑,可洽詢中央銀行發行局,或到銀行告訴行員「請求鑑定」,千萬不能心存僥倖至銀行換錢、存錢
。
否則可能違反刑法「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新興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