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碳權交易所主導建置的國際碳權交易平台,即將在本週五啟動,宣示我國的碳權交易制度正式上路。碳交所今天也提前說明了交易制度,確認只有法人能夠參與,一般散戶投資人排除在外,買方也不能轉售。另外,交易時間是平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假日與臺灣的銀行業通行假日相同;交易單位為1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貨幣為美金。
國際碳權交易平台的買方以本國法人為限,賣方得為外國或本國法人。
賣方於碳交所上架之碳權,應符合一定之上架標準,如碳權之核發機構應經碳交所認可、碳權之年份(vintage)應為五年內、碳權專案應符合3項以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等。
為避免炒作和投機行為,落實碳交所協助企業減碳之初衷,買方購買碳權後僅能持有、註銷或移轉至買方國際碳權核發機構之帳戶,不得再於碳交所平台轉售。
此外,因首批上架之碳權商品係屬於國際自願性碳權性質,非強制性碳定價下之產品,故依規定不可抵減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另在我國碳費抵減部分,因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尚在研擬階段,故現階段國際自願性碳權主要係供廠商進行產品碳中和、符合國際供應鏈及ESG要求等,亦尚無法用於抵減我國碳費。
碳交所將在22日舉辦「零碳新經濟論壇」,同時啟動「國際碳權交易平台」,與首批購買碳權企業之授證典禮,當天將有多場主題演講與專題討論,串連淨零相關部會討論永續政策,加速打造我國完整的減碳生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