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屏東報導
網傳影片提及有汽車號牌污穢並行駛於里港鄉防汛道路,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規定,汽車行駛道路有號牌污穢不洗刷清楚或為他物遮蔽,非行車途中因遇雨、雪、道路泥濘所致之情形,可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
里港警分局呼籲,駕駛人及車主須隨時注意自身車輛及車牌之狀況,分局所有的巡邏班於道路上如發現有號牌污穢之違規車輛,都將會依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之規定當場攔停告發,所以請民眾不要心存僥倖。
圖:員警發現有號牌污穢之違規車輛將攔停告發。(里港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