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秋冬季節天乾物燥,加上東北季風盛行,強風助長火勢,極易引發山林田野火警,縣長陳福海關注近期地區火災頻傳問題,近日召開112年第12次主管會報暨縣政會議,指示消防局與環保局研擬防杜火災對策,以維公共安全。
依據消防法第十四條,田野引火燃燒、施放天燈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易致火災之行為,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依據同法第四十一條,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下罰鍰;金門縣政府已於109年1月21日公告本縣種植高粱、小麥等作物之土地為不得申請田野引火燃燒區域。
金門縣消防局呼籲,鄉親勿任意燃燒雜草、垃圾等,焚燒金紙也應做好防火措施,以免遭受裁罰,甚至判刑,也建請相關局處各依權責,舉發有關山林田野火災之非法行為,共同協力守護金門。
金門地區111年曾發生因燃燒金紙延燒田野,引燃建築物之火警案例,民眾在居所後方焚燒金紙,本應注意確實撲滅金紙燃燒後之飛火,竟疏未注意,於燃燒金紙後即貿然離去,致金紙燃燒後,因風勢揚起且金紙燃燒未完之火種引燃周遭雜草,並延燒至房屋及外側鐵皮搭建車棚,造成房屋牆壁水泥或磁磚剝落、窗戶破裂燒融、車棚坍塌及屋內物品燒燬等情形;案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消防局局長呂英華表示,針對近期地區火災頻傳問題,消防局已研擬下列對策,將賡續落實執行,以防杜火災發生。:
1、加強防火宣導:112年1至11月已執行家戶訪視5,221戶、防火宣導316場、宣導2萬1,591人次、發布新聞稿23篇、粉絲專頁貼文248則。
2、加強舉發未經許可從事田野引火燃燒行為:111年度舉發4件,112年度目前舉發2件。
3、詳加審查施放專業爆竹煙火與天燈申請案件:針對上開申請案件詳加審查,確定安全無虞再核發許可,另於施放高峰期派員加強巡邏,以免施放不慎造成事故。
4、加強縱火防制作為:針對疑似縱火案件,製作火災原因調查鑑定報告書,移請警察分局繼續偵辦,以遏止縱火案件。
5、增設移動式監視器:112年度新增6處,目前合計裝設23處。
6、增加開闢林區防火線:目前已開闢16條防火線。
7、編排防縱火巡邏勤務:112年1至11月已編排968勤次。
(金門縣消防局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