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 廖銘瑞/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112年12月16日18時許
,獲報鳳松路與文龍東路口有交通事故,警方到場了解為何男(49歲)騎乘機車沿文龍東路東往西行駛
。
行經上述路口時,自撞路邊停放於停車格內之小貨車,何男上嘴唇撕裂傷送醫救治,所幸無大礙。
惟經警方酒測,何男竟有酒駕情形,且經查詢,何男亦為台北士林地檢於今(112)年12月所發佈家庭暴力防治法通緝犯,警方於何男治療完畢,詢後將其移送偵辦及歸案。
鳳山分局呼籲,切勿酒後駕車以避免造成自身及他人危險,而涉訟應如期報到,刑罰亦應配合執行,以免屢傳未到而遭通緝。
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