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左營分局交通分隊於112年12月16日09時13分許,獲報在本轄左營區翠華路、崇德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立即派員趕赴處理。
現場經了解,係65年次黃男駕駛營大貨車,沿翠華路南向北行駛第一車道,行至案發地點欲向右變換至第二車道時,右前車頭與同向直行於第二車道,由48年次范女駕駛之自小客左後車身發生碰撞,因而肇事。
本次事故導致范女胸口、右腳擦傷,黃男則未受傷,相關當事人均無飲酒情事。
警方於肇事現場測繪、蒐證,並派員疏導車流,有關肇事責任,將陳報交通大隊判定。
左營分局呼籲駕駛變換車道時,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禮讓直行車,並減速慢行,以免發生事故。
左營分局交通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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