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林金聖∕台北報導】
罵三字經妨害公務和解有公定價碼?警方處理酒後鬧事、鬥毆等案件,碰上情緒失控民眾辱罵三字經時有所聞,無論是有心或無心、口頭禪抑或是針對性辱罵,警大多會依妨害公務罪將口無遮攔民眾送辦,殊不知妨害公務乃屬公訴罪,上了法院勢必要先尋求和解。就是看準這點,竟有不肖警員開口向當事人要求高額和解金!日前北投永明所轄區一名徐姓女子因阿嬤過世心情低落,酒後獨自坐在路邊哭泣,警獲報到場關切卻激怒徐女以三字經辱罵警員,後遭依妨害公務強行帶回派出所並送辦,由於徐女自美返台奔喪返美在即,遭法院限制出境,只能尋求和解來解除限制令,付出13萬6千元和解金後還被判4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相當於4萬元,簡直就是被剝了2層皮。
徐女父親向本報表示,女兒今年3月因阿嬤過世自美返台奔喪,由於從小就與阿嬤感情深厚,對嬤的離世相當難過,於是藉酒紓發悲傷情緒,酒後獨自坐在路邊傷心哭泣。警獲報到場關切因遭情緒性辱罵,警不問原因就將女兒帶回派出所偵辦,還被依妨害公務送辦,徐父得知愛女行為失控被帶到派出所,第一時間就趕往派出所關心愛女狀況,一進所即聽聞女兒情緒激動大喊「警察打我」,驚愕之餘僅見女兒臉頰紅腫,疑似遭呼巴掌。徐父要求查看職場監視器還原真相當場遭警拒絕,徐父表示,只不過想釐清事實真相而已,警方作法如何能排除民眾疑慮。
由於長期旅居美國在美有工作的徐女,是自美國返台奔喪,返美在即,妨害公務又屬公訴罪,被限制出境,徐女接受檢察官建議與警員尋求和解。次日,徐父即帶著女兒誠心前往北投分局永明所向警道歉,孰料游姓女警態度強硬開口就要10萬元才肯和解,另,江姓女警與2名男警同出勤務,徐女以各1萬2千元與3 警和解,徐父不滿表示,身為人民褓母竟不能苦民所苦,索討高額和解金真的有違社會觀感,我們又不是有錢人。
徐父回憶當時狀況表示,就因美方公司不斷詢問女兒何時返美工作,女兒在上法院交保後第二天上午,即前往派出所尋求和解,藉以解除限制出境限制,直到中午過後才等到游姓等4名警員上班,首先向游姓女警誠心表達酒後失態的歉意並表達和解心意,但游姓女警態度高傲開口就是10萬,這條件讓我心裡一揪,這價碼真的需要好好考慮了。但因女兒急於返美工作,女兒隨口就答應和解條件,立刻領了10萬元交予游姓女警,游警因第二天就要出國旅遊,接過和解金後喜出望外嘴角上揚,確定10萬無誤後表示這錢會捐出部分做慈善。
徐父還指出,更誇張的是,要與另一江姓女警和解時,江警告知「你不知和解是有公定價嗎?!一句三字經起跳價就是6萬!」當我向她表示已付10萬予游姓女警,已沒甚麼錢時,江女還翻了白眼頓了一會表示,有某市議員來協調過,這樣吧!就收1萬2千元吧!真的太誇張了,和解還有公定價碼,另2名男警則態度極佳,一聽要和解立即表示和解書已準備好,只要簽名即可,完全沒提到和解金的事。徐父表示,比照江姓女警付了各1萬2千元給2男警,但這是心甘情願給男警壓驚的,畢竟是自己女兒行為失控造成他們困擾。
最令徐父不解的是,就是因女兒急於返美工作,才會在上法院後第二天就急於與警和解,付了高額和解金,希望藉此能解除限制令讓女兒能順利返美工作。沒想到簡易判決出爐,被判4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到目前為止都超過半年了還在等法院通知,直呼和解能有甚麼作用。
身為人民褓姆若忽略了情與理的重要,一昧站在法的嚴格標準上辦案,對警察形象是會大打折扣的,以上述案例而言,徐女並非窮凶極惡之匪徒,只不過奔喪酒後想獨自抒發悲傷情緒,反倒是警方接獲報案前往關切,讓無處宣洩的情緒爆發因而爆出粗口,結果是被帶回警局依妨害公務送辦,對沒犯意的涉案人真是冤到不行。警不能苦民所苦反而開口要求高額和解金,殊不知對一個月3萬多薪水的上班族而言,10萬元就要工作3個月不吃不喝才得以應付,少數基層警將「公定價碼」高高掛,不講情理只講法,要和解可以就拿錢來擺平,這與流氓何異?!是警個人行為抑或是警政高層默許?實已讓人民褓母形象大打折扣,對和解「公定價碼」一事,警高層更應介入並納入管理,以維持警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