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日前晚間接獲報案,大里區甲提南路與立新一街口附近發生機車路權團體成員的私刑正義,他們拆除爆閃燈電源線,這一舉動造成爆閃燈失去了對行車安全的警示功能。十九甲派出所員警趕到現場,發現3名男子涉及刑法第138條,被指控妨害公務罪嫌。他們被帶返所後,警方依法移送偵辦。
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關注,並提醒用路人關注爆閃燈的設置,這是為了保障行車安全而設立的公共物品。警方強調,若對爆閃燈設施有任何疑慮或建議,應透過正常管道向警方反映,而非以個人判斷私自拆除電源線,以免導致安全警示功能喪失。
霧峰分局分局長陳祥麟特別呼籲社區民眾理解和遵守法律,保持冷靜並透過合法手段表達意見。此舉有助於維護社會秩序,並確保公共安全。
原始新聞來源 【有影】機車路權團體成員|因私刑正義行為遭警方逮捕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