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大灣派出所受理陳姓民眾報案其父親陳姓老翁(79歲)本(13)日上午7時離家後未歸,且陳姓老翁患有失智症,恐有不測,遂至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尋。 警員戴瑋辰、鄭坤霖擔服112年12月13日10至12時巡邏勤務,得知上情後,由戴員負責受理報案,鄭員負責在外搜尋,而戴員為保握先機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確認老翁步行往永大路方向,遂由鄭員駕駛巡邏車沿線搜尋,直至永大路與仁德區太子路交界時,鄭員眼尖發現對向有一名老翁佇立在車水馬龍之路口,其穿著特徵與被協尋人相符,旋即迴轉查證,經查老翁未持有任何證件,且當時民眾尚在派出所製作報案紀錄,員警當機立斷拍攝照片傳至派出所LINE群組,由受理員警提供相片給民眾指認,確定係被協尋人陳姓老翁無誤,故鄭員直接將老翁平安載返住家,後續辦理撤尋。 陳姓民眾約11時22分開始製作報案紀錄,而員警卻可以在11時46分就尋獲渠父親,等於尚未報案完成即立馬結案,陳男對於員警積極尋獲渠父親深表感謝,並十分讚賞警方效率。 分局長甘炎民表示,對於員警積極任事、視民如親,深表讚許,另提醒民眾家中若有失智親人,應協助配戴相關資訊,以減少走失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