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林欣宇/綜合報導
苗栗縣警察頭份分局於112年12月13日12時30分許,接獲銀行人員報案稱有詐騙案件,立即派遣頭份派出所警員葉彥寬、李莉庭、呂治陞等人前往處理,到達現場後發現有1名婦人正欲匯款,渠向警方表示稱,「接到其子電話告知創業需資金週轉,請渠匯款給兒子合夥人」,不疑有他,遂依指示前往銀行匯款,員警懷疑渠遭詐騙, 隨即協助聯繫其媳查證,確定係常見「假親友真詐財」之手法,經員警及行員耐心勸說下,婦人始打消匯款念頭。
經查謝姓婦人前往銀行匯款時,銀行行員見渠欲匯款新臺幣200萬元大筆款項,立即提高警覺,除對婦人關懷提問外,並立即通知警方到場處理,調查後確認為常見之詐騙手法,經不斷勸說下,成功阻止匯款,謝女非常感謝警方及銀行人員積極幫她保住積蓄。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本案能順利阻詐成功係銀行人員的機警及員警到場後的調查及耐心勸說,另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如有自稱親友要求借錢或以借貸名義要求提供個資、門號、手機或帳戶等情形,務必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原則,再三確認對方身分,避免積蓄遭不肖人士騙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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