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日前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接獲民眾檢舉轄內東門陸橋右側超車違規等情,民眾紛紛大喊冤枉呀!為免民眾被檢舉而不知緣由,並避免用路人荷包失血,特別針對上述違規解說於民眾知悉;因為長期以來騎士認為靠右騎車比較安全,所以部分騎士還是會選擇右側超車,惟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超車時應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間隔超過。」規定,同一車道超車應由左側超車;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規定:「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險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因此在陸橋上是禁止超車。 經查東門陸橋自本(112)年8月29日開放機車通行迄今,民眾檢舉違規超車計有105件、舉發79件、不舉發26件,舉發比例佔75%。 第一分局長歐祖明在此呼籲,本市東區東門陸橋因配合鐵路地下化工程,機車地下道永久封閉,因此改為小汽車與機車混合行駛車道,雙向均為單一車道,且道路中央設置分向限制線,用路人進入東門陸橋後,請依序行駛,避免有超車之駕駛行為,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