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盛增/苗栗報導)苗栗警分局北苗派出所接獲報案,苗栗市區一家娃娃機店內有人持偽造50元硬幣兌換真幣案件,員警獲報立即到場查處查獲一名女子持偽造50元硬幣兌換真幣,全案將依詐欺及行使偽造貨幣等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擴大追查來源。
初步調查,張姓女子(36歲)辯稱日前在網路聊天平台認識一名男網友,該男子提供新臺幣50元硬幣請張女兌換10元硬幣,扣除報酬後剩餘金額再交付給該男子,所幸張女於兌換時即遭娃娃機店業主發現,通報警方到場查處,並經張女同意下配合前往住處取獲尚未兌換之偽造新臺幣50元硬幣級有1仟餘枚,換算相當新臺幣9萬餘元,全案將依詐欺及行使偽造貨幣等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擴大追查來源,以免流入市面妨礙金融秩序。
初步調查,張姓女子(36歲)辯稱日前在網路聊天平台認識一名男網友,該男子提供新臺幣50元硬幣請張女兌換10元硬幣,扣除報酬後剩餘金額再交付給該男子,所幸張女於兌換時即遭娃娃機店業主發現,通報警方到場查處,並經張女同意下配合前往住處取獲尚未兌換之偽造新臺幣50元硬幣級有1仟餘枚,換算相當新臺幣9萬餘元,全案將依詐欺及行使偽造貨幣等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擴大追查來源,以免流入市面妨礙金融秩序。
苗栗警分局嚴正呼籲民眾,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依刑法可處3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而觸犯相關法律,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圖/苗栗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