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於112年12月9日21時許獲報,曹公路國稅局遭民眾毀損,警方趕往現場了解,一騎乘腳踏車之李姓男子(41歲)主動向警方坦承係其動手毀損國稅局大門。
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是李男所為,詢問下李男稱近日因自身使用機車違規遭拖吊,相關罰金費用共新臺幣825元(機車違規停車600元、拖吊費200元、保管費25元)
。
其認自身經濟狀況不佳,無法繳納罰款領回車輛,認國稅局嚴重影響渠生計致心生不滿。
後於今(09)日21時10分許騎乘U-Bike自行車前往國稅局門口,以手持榔頭方式毀損國稅局鳳山分局大門玻璃。
警方查扣做案用之榔頭一把,詢後全案依毀損罪嫌將李男移送法辦。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處事應平和理性,警方絕不容許任何暴力事件發生,一旦發生暴力,將嚴正執法以淨化治安,安定社會人心。
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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