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吳文隆 何文勝/高雄報導
有民眾在臉書社群貼出影片,畫面中的男騎士於停等紅燈之際疑似飲酒,甚至未戴安全帽及抬腳騎機車等駕駛行為,已涉及危險駕駛
。
警方將循線調閱監視器,通知畫面中的男子到案說明後究辦。
經前鎮分局調查,該影片位置應係前鎮區凱旋三路與二聖路口、凱旋四路與鎮興路口,由於影片內騎士於停等紅燈時,取出疑似啤酒罐(瓶)並作出飲用行為。
並有未戴安全帽及抬腳騎機車之危險駕駛行為,警方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釐清案情。
針對影片中未戴安全帽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駛出路面邊線部分,依同法第45條第1項第12款,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危險駕駛部分,依同法第43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另針對騎士是否涉及不能安全駕駛部分,將於通知到案釐清後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酒後勿開車,輕者罰款送拘留,重者車毀性命休,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並落實「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措施,並須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以確保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
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