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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手機時代 嘉義縣社會局呼籲:守護兒童免受性剝削之苦

中央社/ 2023.12.06 15:3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206 15:39:26)近年來因智慧型手機使用普及,部分兒少族群面臨私密影片或照片被不肖人士散布,陷入性剝削陷阱,嘉義縣社會局呼籲社會重視兒少網路使用狀況,並與中華愛心公益協會合作,至縣內國小進行舞台劇宣導,強化學童自我保護意識。

根據衛福部統計,遭受性剝削的受害兒少人數逐年攀升,主要犯罪工具包括社群網站、通訊軟體,網路遊戲,案件類型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一至四款,以第三款「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案件數逐年上升,減少案件發生刻不容緩。

社會局長張翠瑤表示,兒少性剝削案件逐年上升,今年與中華愛心公益協會合作,至縣內2所國小進行舞台劇演出選島,並拍攝兒少性剝削防制影片,藉由影片讓孩子了解如何保護自己不受數位性別暴力威脅,宣導影片可於嘉義縣社會局Facebook粉絲專頁及Youtube頻道觀看。

張翠瑤強調,使用網路時要謹記:不拍攝裸露照片、不分享傳送私密影像、不隱忍惡意威脅,若遇到私密照外流,要及時向師長或家人求助,並到派出所報案。過程中需蒐集截圖聊天紀錄、散布者帳號等資訊,最重要的是至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協助下架性影像。

社會局指出,112年公布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其手段提高刑責,:例如透過招募、引誘等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拍、製造性影像,處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如散布兒少性影像,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者,處1年以下刑罰;境外犯散布兒少性影像罪也都納入處罰,最高關七年,併科罰金最高500萬元,請大家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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