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劉榮輝/台南報導】國民黨徵召台南市第五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偽造文書罪被判刑七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未上訴定讞。因今年六月立法院修正選罷法第九款明訂「犯第一款至第六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於緩刑期間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可能因此喪失參選資格,在與律師團商議後,提出聲請撤銷緩刑,改易科罰金,爭取參選機會。
王家貞今上午在同黨立委參選人姚正玉和陳以信陪同下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面對立委參選資格可能喪失,導致對手民進黨現任立委林俊憲同額競選,對自己的不察,除向支持鄉親鞠躬致歉外,強調不會放棄參選,並已委請律師聲請不繼續執行緩刑,改易科罰金,希望趕在本月十五日選委會公告前執行完畢,以保住參選資格。
王家貞因高報服務處助理薪資,今年3月被台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命於判決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王未在期限內提出上訴,全案於4月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