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茄萣區一家美髮店2021年2月發生一起燙髮意外,江姓婦人在該店接受燙髮服務時,遭遇越南籍潘姓女設計師使用「電子鍋」為江婦燙髮,未料燙髮過程中因透明塑膠管未鎖緊脫落致蒸氣散出,造成江婦遭蒸氣燙傷,左臉、左耳及左側頭皮3度燙燒、部分頭皮禿頭,即使接受重建或植髮手術,傷勢也無法完全恢復。案經江婦提告,潘女被依法判刑6個月;民事求償部分,一審判她須賠償26萬餘元,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江女同意電鍋燙髮也須負部分責任,因此最終判潘女賠償19.5萬元定讞。
▲江婦燙髮美容遭毀容,憤而求償精神撫慰金,高雄高分院判決潘女賠償19.5萬。(示意圖/123RF)
判決書指出,52歲江婦於2021年2月2日上午11時許,前往由44歲潘女所經營的美髮院燙髮,潘女推薦使用越南流行的電鍋燙髮方式,並搬出家用電鍋、透明塑膠管、髮捲等器具來加熱髮捲,過程中江婦多次喊燙,但她卻表示:「有捲度了,再等10分鐘」,怎料透明塑膠管因未鎖緊,下一秒竟爆開造成蒸氣散出,導致江婦左臉、左耳、左側頭皮等處三度燙傷,且甚至還有左耳耳廓畸型及部分頭皮禿頭等問題,即便做重建或植髮手術都無法恢復。江婦因此向法院提告,而潘女事後也被依法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
江婦另提民事求償,主張自己因燙髮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要求賠償醫療費、住院期間看護費、精神慰撫金、不能工作損失等共76萬8657元;潘女對於有收據為證的相關費用並無異議,坦承確實是她的過失,也為此深感抱歉,案發時都有積極處理,包括移除電源、鋪墊毛巾、冷風降溫、提供冰敷等,並協同前往就診,持續關心復原情形。但因江婦在網路指責此事造成她生意一落千丈,必須另尋他處營業,至今仍無穩定收入,強調並非無賠償意願,只因非財產損失的情求過高,盼能在合理範圍支付。
▲潘女用電鍋燙髮,導致江婦三度燙傷、毀容、耳朵缺角,潘女最終被判賠19.5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民事庭法官審理時,衡量雙方的身分收入,及受傷害的程度等情形,判潘女須賠償江婦26萬207元。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她未確認電子鍋品質確有過失,但江婦同意用電子鍋燙髮,本身也有25%的責任,最終撤銷原判,改判潘女須賠償1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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