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李忠軒臺北2日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修正「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作業規定」,包含進修補助範圍、不補助項目及申請時間均有調整,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 退輔會表示,進修補助範圍為教育部立案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各項推廣教育學分班、大專校院選修學分及空中大學、空中專科等學分班;其中,屬推廣教育非學分班班課程不再補助,且逾65歲參加進修課程不予補助(基準日以進修課程開始日),申請時間自進修課籌結束翌日起算3個月內,請檢附相關證明向榮服處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