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林明佑報導】台灣MeToo浪潮加速了政府修法通過性平三法修正案,在112年8月16日分別修正公布《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三法」修正案,且明定部分條文從113年3月8日施行,其餘條文分別均從112年8月16日公布日施行。希望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目標為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確保性別平權的落實。
中彰榮家為使同仁了解這次性平三法修法重點及強化性騷擾防治觀念,昨(29)日下午特辦理相關教育訓練,邀請潘欣欣律師來擔任這次講座。潘律師學有專精,為具有豐富經驗的法律專家。亦為該家為關懷服務照顧榮民眷,協助解決法律相關問題所聘請之法律顧問,其專業能力及親切態度均獲得諮詢者一致好評。潘律師除針對性平三法修法重點統整介紹外,尤以針對《性騷擾防治法》之修法重點深入講解。內容包括性騷擾防治法中重要名詞於該法及刑法中之定義與罰則、性騷擾的種類和預防方法、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保護措施、相關申訴及調查程序介紹等。讓參與之同仁獲益良多。
家主任呂德義表示,此次對本家所屬職員工及委外人員辦理教育訓練,期透過此次教育訓練,藉由講師對法規的重點精闢講解,期能強化性別平等概念,更藉此內化「性騷擾零容忍」之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