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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公審」追真相究責濫權者平反冤案才是真正挺人權

台灣好報/ 2023.11.29 21:48
▲《WPN全民公審》「禁止國家濫用司法稅法迫害人權」線上節目,專家學者呼籲政府公布遭司法、稅法侵害人權案件的真相,徹底檢討並修改侵害人權的法條,以維護人權。(記者晨曦翻攝)

【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法律與稅制是國家穩定與社會和諧的基礎,不該成為政府迫害人權的手段。《WPN全民公審》11月12日播出「禁止國家濫用司法稅法迫害人權」,回顧10月24日聯合國日民團所舉辦的「禁止國家濫用司法稅法迫害人權」論壇的精華論述,呼籲政府公布遭司法、稅法侵害人權案件的真相,徹底檢討並修改侵害人權的法條,以維護人權。

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教授指出,依據聯合國憲章規定,聯合國成立的基本目的與宗旨主要有三項:和平、發展與人權,人權是重中之重,反觀號稱民主燈塔的台灣,司法濫權與稅制濫權卻非常嚴重,其中包括行政法院空有法院之名,而無法院之實,國稅局與財政部無視法律與人權,因此應該針對這些機關來究責。他表示,轉型正義的三大階段是「真相、究責、平反」,沒有究責,就沒辦法真正平反,一切都是假的。陳志龍呼籲,應建立平等原則,打破系統犯罪的特殊設計,公布司法濫權者姓名,建立救濟制度,才能真正維護人權。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表示,法治國家應依法行政、依法審判、依法訂定法律,人民對於國家所作的違法不當處分,亦可依法救濟。以台灣稅務案件而言,因法律規定不能直接訴願,而是要先找課稅單位復查,這便產生很大的爭議。稅捐稽徵法又規定人民如要訴願,必須先繳納三分之一稅款,或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林燦都痛批,這根本是剝奪人民救濟權!再從平等原則來看太極門稅務案件,相同性質如果要繳稅,應該每年要繳稅,如果不用繳稅,一年都不用繳稅;然而太極門在經過不斷救濟之後,還留有一年須要繳稅,這是很扯的事,連沒有法律背景的人都沒有辦法接受。他呼籲,針對行政不法、司法不法,都應該進行轉型正義,希望太極門案件能早日獲得平反。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黃帝頴律師指出,最近觀察轉型正義的動態,行政院參考德國,針對政治檔案條例及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改永久保密的條文,雖然仍不完美,但有助於發掘真相。「惡法亦法」的觀念是錯的,當法律沒有保障人權的效果,它就不是實體正義的法律。以太極門的案例,同一事物本質,六個年度只有一年要繳稅,表示國家課稅的判斷前後不一,不符合行政自我拘束,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國家應自行撤銷稅單,回歸實質正義。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憂心指出,司法改革修法的速度太慢,我國的強制執行法及行政執行法,根本沒有保障人權。太極門案已經走到法律的盡頭,明顯是違法課稅,但國稅局官員卻始終不敢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予以撤銷。另一方面,從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看國內稅捐稽徵法第39條第1項,從「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省略法院改為「移送強制執行」,給予行政機關太強的公權力,這是開人權倒車,應該要徹底檢討。

魏賜聰助理教授痛心譴責,國家濫用司法,以宗教掃黑之名,行迫害太極門之實!該案中,檢察官侯寬仁僅憑不實檢舉,就捏造不實證據及進行傳訊;而國稅局竟然依據不實起訴書開出80到85年的稅單及罰款,這些結構性犯罪行為,經監察院調查已列出侯寬仁八大缺失,早已違反刑法第125條及第129條,卻未受處罰,顯示公權力和當權者的傲慢。魏賜聰又提出四個關鍵觀點,包括1.太極門是依法設立的武術修行團體,根本不是補習班;2.敬師禮是傳統禮俗,屬免稅性質,卻唯獨對太極門的敬師禮課稅,違反平等原則;3.未經實質調查就開出稅單,明顯違法且當然自始無效;4.刑事優先原則未被遵守,刑事在96年還沒有確定判決,81年度稅案就搶先判決,當然是枉法裁判。他呼籲政府積極平反太極門案件,促進台灣人權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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