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改裝車輛除了製造噪音,造成鄰近居民生活困擾外,另機具擅自改裝影響汽機車正常功能亦可能衍生交通事故之肇因之一。為了防制改裝車輛的層出不窮,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聯合交通警察大隊、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共同協力擬定並執行防制專案,於21日夜間6時至10時,在民生路2段協進國小側門前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4小時計舉發違規及通報共27件,透過跨部門合作,提升執法強度,成效顯彰。 本次「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主要針對改裝車燈(LED、HID)、設高音喇叭、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惡性違規進行取締。警方執行專案勤務中,主動攔查一輛配有改裝車燈之機車,該車燈因光線強烈且直射眼睛,易造成強烈眩光,嚴重影響用路人視線,影響交通安全。本次專案稽查成果顯著,共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取締改裝車輛24件、第22條取締越級駕駛1件以及通報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2件。 第二分局持續強力取締改裝車輛、酒後駕車及易肇事路口之精準執法。查處改裝車輛部分,自112年迄今針對明顯且事實明確之擅自改裝汽車設備違規,由警方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舉發共計244件,另完成蒐證並通報環保局、監理站實施召回檢驗共計648件。警方亦於防制酒駕方面不遺餘力,112年迄今已取締並移送酒後駕車669件。此外10月份結合府前路、中正路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之試辦專案,每日派員於路口實施宣導,並於易肇事路口編排警力執法取締,其中針對闖紅燈(331件最多)、未領有適格駕照、逆向行駛、未依規定轉彎等易造成交通事故之肇因違規舉發612件,相關宣導及執法成效也讓10月份交通事故較去年同期減少48件、降幅達13%。 第二分局表示,為了保障大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將繼續加大對改裝車輛的取締力度。不當的改裝車體、電氣設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之罰鍰,並責令檢驗。而改裝排氣管之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另亦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及第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之罰緩。呼籲廣大車主遵守交通法規,切勿盲目追求個性化改裝,而導致車輛安全結構減弱,更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台南市政府與警方將持續加強對改裝車輛及酒駕的取締,攜手共同維護道路安全,共創美好的出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