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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部門也有霸凌? 台北市民政局、立法院接連傳出職場霸凌事件

品觀點/記者 孫德昭 2023.11.21 17:03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於昨(20)日議會質詢時表示,日前曾接獲北市民政局科室的職員陳情遭到職場霸凌,且苛扣加班費,連一頓飯也不能安心用餐,回家睡覺還會做惡夢,必須吃藥看精神科。陳怡君直指,這名民政局科長的霸凌案例包括惡意退公文、精神言語霸凌、苛扣加班費,若看下屬不順眼還會動輒就拍頭羞辱,就連準備要轉調離職者的辭呈,都被被退回要求重寫,因為「不可以寫科長的壞話」。

陳怡君表示,遭投訴的單位不到3年就有高達12人離職,目前留任的同仁很多都靠著求診精神科和吃抗憂鬱、抗焦慮的藥物勉強支撐,甚至還有已離職員工迄今依然在做心理諮商。陳怡君透露,該科長時常積累一堆公文不處理,還會透過退公文、退加班簽呈來惡整下屬,常常不准下屬報加班,自己卻大肆簽報加班費。

陳怡君要求民政局儘速進行內部徹查和說明,若確有其事,應馬上調離這名科長,並做出公正處置。對此,民政局長陳永德允諾,絕對會立即進行調查,之後再向議會報告。

無獨有偶,立法院也傳出職場霸凌案件。日前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在審查預算時,有一名自稱公報處的員工到場下跪陳情,稱自己在職場遭受言語霸凌,當場向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遞交陳情書,痛陳遭受長官言語霸凌。林志嘉也立即回應承諾一定親自處理。

一周後,立法院副秘書長高明秋主持該職場霸凌案件的第一次調查會議,除釐清事件經過外,也約談被申訴當事人及相關同仁。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質詢時表示,希望國會要當所有公務機關的表率,立法院要好好處理,希望類似這樣的事情可以越來越少。

近年來職場霸凌事件頻傳,有媒體就根據勞動部和法院判決整理出所謂「職場霸凌」定義,系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霸凌並不僅限於上對下的關係,也有可能是下對上,只要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都算是職場霸凌。

若公務人員面對職場霸凌時,可透過各縣市的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原則向上級主管機關申訴;而私人企業的職員遇到職場霸凌,可依照公司內部申訴程序;若對於公司的處理不滿意,可再向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勞工局會派員去公司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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