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正賜報導)為健全房市交易秩序,引導市場回歸穩健發展,並保障國人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112年經立法院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經行政院定自112年7月1日施行。此次修法的5大重點包含「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及「解約申報登錄」。市長黃偉哲特別指示地政局及各地政事務所加強宣導及查核作業,避免部分民眾及業者藉由預售屋換約或營造熱銷搶購等手法,炒作哄抬房價,希冀民眾及相關不動產業者知悉新制內容,確實申報實價登錄資訊,避免因不諳法令而觸法情事。
安南區開工數111年為3745戶,112年至10月為1537戶;建物第一次移轉登記111年為2349戶,112年至10月為1538戶,經分析安南區在111、112年透天與大樓開工數及建物第一次移轉登記,除112年大樓開工數居全市各區第3位外,其餘皆為全市之最,顯示安南區為交易熱絡區。安南地政事務所為了讓轄區內相關業者能夠掌握新制的法令規定,於11月13日上午由周彥廷主任帶隊前往案場進行宣導說明。
同時,該所也在辦公處所設置不動產交易安全專區,提供民眾正確的資訊及最新的契約範本、法令文宣、諮詢服務等,並透過官方網站及社群媒體等管道,持續發布法規新訊。另針對「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適用範圍、申請方式、免經許可項目、登記流程及經許可取得房屋之限制等加強宣導。
不僅宣導也推廣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並簽證的「建物標示圖」後,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產權登記更便捷!
地政局長陳淑美提醒,為了防止投機者利用人頭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並申報實價登錄後再解除買賣契約,造成虛假交易和房價上漲的問題,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者,應於買賣契約解約日起30日內申報登錄。而「預售屋的禁止換約轉售」就是以112年7月1日之後才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原則不得將契約讓與或轉售給第三人,及自行或委託刊登讓與或轉售廣告。
陳淑美局長再次強調,炒作不動產行為最高裁罰新台幣5,000萬元,違反限制換約轉售規定者處新台幣50~300萬元罰鍰,違反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者按戶(棟)處3~15萬元罰鍰,請民眾及業者多加注意以免受罰。另外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且於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以防杜變相轉為短期炒作。
安南地政走動宣導。(臺南市地政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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