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吳文隆/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前金所員警於11月14日清晨5時17分許,執行擴大臨檢勤務,巡經中山一路與六合二路口時,見前方汽車車燈未開,摸黑在路上行駛,遂上前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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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一靠近便聞到張男(23歲)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對其實施酒測後,酒測值已明顯超標,立即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經瞭解,張嫌係在前一日晚間21時許,於七賢二路上某間酒吧與友人餐敘飲酒,過程中喝了三罐鋁罐裝的啤酒後,結束聚會後先至友人家中休息,張嫌心想休息逾7-8小時,認為已無酒意便決定開車返家。
不料因車頭大燈未開引起員警注意,經實施酒測,酒精濃度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告知張嫌已觸犯公共危險罪,隨即依法逮捕送辦。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不僅需接受相關法令之裁罰,亦可能酒駕肇事致人傷亡,每個人對酒精代謝力不同,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酒駕上路。
新興分局前金
分駐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