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池上每年吸引,數十萬遊客造訪,近年許多遊客都租用,三輪以上的電動車四處騎乘,就常出現搶道、亂停,甚至交通事故的問題,雖然池上鄉公所、臺東縣政府,都曾提出自治條例,要納管三輪以上電動車,卻因條文爭議遲遲難以立法,也導致遊憩用電動車,成了三不管。 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一輛電動四輪車,高速的衝進農田裡,並傳出遊客尖叫聲,雖然乘客僅輕傷無大礙,但池上今年已發生50多起,類似的交通意外。 池上金黃稻浪,總吸引許多遊客,騎乘電動車遊玩,由於三輪以上的電動車,款式五花八門,車體多半是未經認證的拼裝車,發生意外時即便有保險,卻常出現車體未合法的理賠爭議,租賃業者只能很無奈的,一再提醒遊客騎乘注意事項。 池上電動車租賃業者 曾先生:「我們已經很盡力去告知客人,使用操作事項,但是遊客還是一樣,喜歡騎太快。」 電動四輪車爭議不斷,臺東縣政府就曾在2022年,向縣議會提出,「臺東慢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要規範三輪以上的慢車車體規格,制定時間、路段運行,卻遭縣議會退回,主要原因是自治條例的"慢車",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慢車",定義不同恐出現爭議,因此縣府需重新訂定自治條例,目前仍在尋求解套方案。 臺東縣政府交觀處交通科長 劉奇朋:「之前訂的慢車自治條例,那其實慢車的定義,跟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慢車是不一樣的,後續我們會再找一些專業的團隊,來幫我們研擬訂定新的自治條例。」 自2020年起池上鄉公所、縣府,先後提出自治條例,卻都因條文有爭議遭退回,也造成至今遊憩型電動四輪車,依法不能上路,但卻持續"違法"上路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