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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舊貸展延再放寬 延長1年至2024年底

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2023.11.08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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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家嘯 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雖然解封多時,但為提供企業疫後恢復的緩衝期間、減輕財務壓力,銀行公會決議,企業舊貸展延申請案從原定至今(2023)年底,再展延1年到明(2024)年底,若企業債務本金是在2024年底前到期者,可向各銀行每次申請展延半年、不限次數。

  據瞭解,此案是由經濟部建議,儘管疫情已逐漸趨緩,不過考量企業疫後復甦仍須相當時間,政府也陸續推出疫後振興等協助方案,讓相關企業紓困措施期間適度延長,有利企業銜接政府各項振興措施,降低緩衝期間的影響。

  銀行公會理監事會討論後通過此議案,主要有3大金融協助措施,第1是企業有繼續經營意願且繳息正常者,准許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須展延的貸款本金,每次可向金融機構申請展延半年。舉例來說,企業今年10月底到期債務,11月1日申請展延半年,等於明年5月1日才開始還本金,但期間仍須照常支付利息。

  若依照上述例子,原先規定申請展延還本金只到2023年底,等於企業就只能展延1次。銀行公會表示,新制上路後,企業明年5月1日要還舊貸本金時,又可再申請展延半年,11月1日半年到期又能再延半年,等於舊貸還本金多延1年。

  第2項協助措施,舊貸展延的存單徵提鬆綁一併延長到2024年底。銀行公會指出,配合舊貸展延案,且該案已是原移送信保基金保證8成者,因已具擔保,為達紓困或振興效益,各銀行配合不徵提存單擔保。第3項是舊貸展延紓困案免徵提預估財報等簡化措施,同樣延長到2024年底。

  銀行公會強調,考量全球因通貨膨脹而起的升息等因素,對經濟造成衝擊,加上部分產業尚未完全擺脫疫情影響,因此配合政府政策提供企業緩衝期,以減輕財務壓力。除延長企業紓困3大金融協助措施外,對經濟部移送企業債權債務協商案件者,受理申請期限也從今年底,延長1年到202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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