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推動第3季事故防制計畫,期間A1交通事故計7件,相較去年同期減少50%,A2交通事故計5,647件,較去年同期減少13%,中山分局第4季,為防制事故發生將持續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規」、「車輛違規行駛人行道」等違規行為取締,同時亦前進校園宣導交通安全,期許透過向下紮根的方式防制行人交通事故。
中山分局提醒學生於道路行走時,應依照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臺幣500元罰鍰。若由父母接送上、下學,提醒(乘坐汽車)學生須兩段式開啟車門,確認安全後再開門快速下車,同時立即關上車門。若為乘坐機車(學生),須於顎下繫緊扣環,使安全帽穩固戴在頭上,以於遇到撞擊時保護頭部安全,降低傷害的嚴重性。
中山分局另提醒汽機車駕駛人於校園周遭接送學生時,務必減慢速度、經過路口時查看前後左右有無人車、遇有行人穿越時,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若經發現行車未禮讓行人,最高將可處6,000元罰鍰;中山分局將持續針對上述違規情形加強取締,以共同建立優質友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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