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員警於11月5日11時45分執行肅竊勤務時,發現1部機車車牌號碼數字「3」疑似遭奇異筆塗改成「8」,立即攔查駕駛男子,進一步查出該車為失竊機車,全案依竊盜罪及偽造文書罪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安順所警員王存華、洪宏諭執行肅竊勤務時,發現1部機車,其車牌號碼「3」明顯遭塗改成「8」,狀似可疑,員警見狀立即攔查,現場細看確定車牌遭奇異筆塗改,進一步查詢,發現該車於10月25日在嘉義縣太保市通報失竊機車。 經查,竊嫌王姓男子(40年次)行竊後,為躲避員警查緝,竟異想天開以手繪方式,用奇異筆將車牌號碼塗改成「8」。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筆跡太粗糙,員警一眼便發現變造事宜,全案依竊盜罪及偽造文書罪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第三分局呼籲,勿因貪小便宜而順手牽羊,偷竊他人財產,以免觸犯刑法竊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