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郭姓男子(30歲、屏東市人)於11月1日搭乘火車來台南遊玩,還在火車站租乘機車後進入市區四處遊逛,但在當天下午至中西區民權路2段看到1間娃娃機台並進入打玩。不料看見機台上許多漂亮公仔等各式兌換物品,竟動手逐台翻找挑選後行竊5隻公仔及1支保溫瓶後離去。其天真以為騎乘租用來之機車警方無從查緝,不料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所員警張訓銘受理陳姓被害人報案後展開調查,從娃娃機台處逐一往外調閱至東區之機車出租行,進而掌握其身分。5日下午通知其到案說明,提出行竊影像等各項具體事證,(其除坦承犯案並供稱行竊之公仔保溫瓶已遭其在網路以1000元變賣),調查後依涉嫌竊盜罪嫌送辦。 陳姓機台主清點娃娃機台物品短少並調閱監視器,看到郭姓男子爬上爬下逐台挑選機台上之兌換禮品,最後偷走價值2500元之5隻公仔及1枝保溫瓶後,氣呼呼至派出所報案。案經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警員張訓銘受理後,細心調閱店家附近周邊監視器,鎖定犯案機車並循線追緝到2公里外之租賃機車行處。 經與業者調閱租賃資料、影像,查知郭男身分並比對身形衣物,確認行竊之人確為郭男無誤,也在5日下午通知其到案說明。郭男一開始以到台南遊玩等應對,但也在員警提出其在娃娃機台處行竊影像及離開之騎車影像後,始以行竊物品之公仔、保溫瓶等物品均已為其在網路以1000元變賣他人。全案也調查後將其依涉犯竊盜罪嫌來移送法辦,並將清查其有無另涉類似竊案。 第二分局表示,舉凡各類竊案之發生,迅速偵破是有效遏制犯罪之最好手段,也能避免竊嫌食髓知味繼續再犯;同時也研判相關行竊手法不排除尚有其他被害人,如有相關線索均可來與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06:214-82833)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