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墨 莊/綜合報導
一名姓李的男子在5月侵入停泊在基隆港西岸1A碼頭的海巡署桃園艦,最後在貴賓VIP(1)艙內的廁所被捉住。 經過基隆地檢署的調查,根據刑法規定關於無故侵入船艦的罪行,檢方向基隆地方法院提出簡易判決申請。
根據基隆地檢署檢察官的申請,李男於5月23日晚上9點26分,未獲海巡署許可的情況下,從停泊船的舷梯口登上了桃園艦,因擔心被艦上 官兵發現,李男躲進了貴賓VIP(2)艙。
檢方指出,隔天上午約10點20分,由於李男不慎打開了桃園艦的一位機師(謝姓)的住宿房間門,謝姓飛行員發覺異狀,追踪出房間,而李 男轉而躲進了貴賓VIP(1)艙內。 謝姓機師前去查看,發現李男藏在廁所內,隨即報警,將李男當場抓獲。
檢察官根據李男的自白、謝姓機師的陳述,以及監視錄影等證據,認定李男涉及刑法第306條第1項的罪行,即「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 或船隻”,並向法院申請簡易判決,根據法律規定,可能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新台幣9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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