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 廖銘瑞/高雄報導
三民二分局獲報於112年11月5日2時36分許在三民區九如一路與堯山街口公園發生糾紛,警方優勢警力迅即到場
。
發現蘇姓男子(43歲)、陳姓男子(57歲)酒後發生口角而有徒手互毆情形,造成陳男頭部、臉部受傷,送醫治療。
經了解,蘇男質疑陳男日前偷取友人張姓男子(70歲)新臺幣5000元,產生口角糾紛而衍上情。
2人均不提告,惟警方仍全數帶回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18000元以下罰鍰)裁處。
警方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避免酒醉脫序行為引起糾紛,如發生糾紛應立即報警處理,避免糾紛擴大引發衝突。
三民第二分局民族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