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有關新興分局偵查隊李姓偵查佐,有不當查詢個資及洩密情形,即由新興分局自清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新興分局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整飭警察風紀決心,勇於面對問題,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之規定,將李員ㄧ次記二大過處分予以免職,斷然淘汰,以維警察形象。
新興分局表示,李員知法犯法,所為已嚴重影響警譽,為淨化警察陣容,斷然處置,對李員祭出免職處分,以儆效尤。
新興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