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警分局昨(30)日中午12時許接獲中美路某超商店員報案,說有一名女性在店內哭了整晚,警方到場關心時,一名36歲陳姓女子不斷向警方哭訴找不到老公,不過警方一查發現,陳女其實沒有結婚,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警方當下先耐心安撫其情緒,將她帶返派出所安置,再聯絡陳女父親,讓她平安返家。
陳女在超商哭泣,稱要找老公。圖:讀者提供
興國派出所表示,昨日中午接獲超商店員報案,正在巡邏的警員殷仲億、林煒傑立即前往協助。員警到場後,陳女不斷向員警說自己很傷心,到處都找不到老公,所以才坐在超商內哭泣。員警一開始也熱心的想要幫她聯絡老公,但一查證發現陳女其實沒有結婚,而且陳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由於陳女情緒激動,警方擔心其安危,先安撫陳女情緒,告訴她先到派出所休息,就會幫她找老公,陳女才破涕為笑,願意跟警方回派出所。
警方安撫陳女情緒,將她載回派出所安置。圖:讀者提供
興國派出所進一步提到,隨後,員警聯絡陳女家人才知道,原來陳女住觀音區,其父親早上發現女兒獨自跑出家門後失聯,就著急地四處在找人,準備去報警時,就接到警方來電,實在非常感謝警方的幫助。
警方呼籲,民眾可協助家中易走失的成員身上配戴容易辨識身分的配件或縫製聯絡方式在衣物上,亦可至社會局申請防走失愛心手鍊,分局偵查隊有提供指紋建檔服務,歡迎民眾親自至警察分局辦理。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