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彥霖/台南報導】為提高交通安全友善空間,台南市前已制定並公告施行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今(30)日公布第1批高風險駕駛事件2案,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以維護交通安全,並保障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今(112)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後,有2名汽車駕駛人因涉及交通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於裁決處分完成後,交通局依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公布第1批事件名單,後續將定期每月彙整公布1次。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指出,第1案違規地點在將軍區,為闖紅燈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第2案違規地點在七股區,為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案件,2案違規人均為主動到案聽候裁決,違規人除繳納違規罰鍰外,並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
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所稱高風險駕駛事件,係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之駕駛行為為公布對象,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
王銘德呼籲,交通違規具有高度的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公布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能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眾務必小心駕駛,確保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