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昊廷 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警員張修閔及于采玉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小孩與友人相約出門遊玩,未向家長告知,也未攜帶手機而無法聯繫,因擔心其在外發生安危,故報 案請求警方協助。 警方先行安撫報案人情緒,再了解狀況後,發現係2位女學生相約至嘉義市文化路逛街,未事先告知家人也未攜帶手機就出門,外出6個多小時,家屬遲遲聯繫不上女學生,從自家沿文化路至各店家尋找也遍尋不著,十分著急,深怕小孩在外遇到危險,便至派出所報案請求警方協尋。員警先請報案人提供2位女學生之姓名、照片及特徵,並聯繫另外一位學生之家長,詢問有無2人消息,由於雙方皆沒有告知家長要去哪些地方遊玩,警方僅能依靠家長所提供之資料,在文化路附近找尋,但繞遍各店家仍無所獲,正當一籌莫展時,警方騎車繞至興中街碰碰運氣,果真在街道上的一間鳥類專賣店看見2位女學生站在路邊觀賞,警方比對家長提供之照片並與其核對姓名,確定無誤後,立刻聯繫2位家長至店內將女學生接回,家屬到場時表示感謝警方幫忙尋找,讓小朋友能夠平安返家,警方藉此機會提醒家長要多留意家中少年動態,檢查少年出門路線及提醒攜帶手機,避免遭有心人士誘拐或致生其他意外事故。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此次員警耐心協尋少女,細心積極表現值得肯定與嘉許,同時呼籲民眾應時刻留意青少年出門遊玩動向及路線,避免出入不良場所,並且出門時提供通訊設備讓青少年攜帶以便聯繫。民眾如有發現逗留未歸少年,請適時給予關懷,並即時通報警方,協助青少年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