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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存摺裡突然多了款項:一名澳洲女子的故事與台灣的法律解析

台灣產經新聞網/喆律法律事務所 2023.10.26 00:00
新聞圖片

前陣子在澳洲,一名女子的存摺裡突然多出了1,050萬澳幣。因男朋友的誤導,她誤以為自己中了樂透,於是開始揮霍這筆意外之財。然而,這筆錢實際上是因為一家比特幣公司的匯款錯誤而來的。當該公司發現錯誤並試圖聯繫這名女子要求她返還款項時,她卻認為這些電話是詐騙集團的伎倆,因而無視。這導致了公司最終決定採取法律途徑,結果這名女子被判處209天監禁、18個月的社區矯正,以及200小時的無償社區勞動。

這個事件引發了一個問題:如果存摺裡突然多了一大筆錢,這筆錢其實是別人誤匯的,將錢花掉會不會構成刑事犯罪?在台灣的法律規定中,答案是否定的。在台灣,最有可能涉及的犯罪是侵占罪,該罪規定在刑法第338條。但要構成侵占罪,行為人必須有「不法所有」的意圖,並且是從「持有」他人物品的狀態轉變為「所有」。這意味著,如果一開始你就是錯誤款項的「所有人」,並且並非因為法律或合同的原因而持有該款項,則不會構成侵占罪。因此,即便你將錯誤匯入的款項花掉,也不會在刑法上負有責任。

當然,我們自己也可能會遇到匯款錯誤的情況。如果你不小心將錢匯給了錯誤的帳戶,首先應當保留匯款收據或紀錄,並立即聯繫銀行尋求協助。如果收款人拒不合作,你可能需要通過法律途徑,如發送存證信函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來追回款項。​

這些例子提醒我們,在涉及金錢交易時必須保持警惕。即使在台灣,錯誤花掉他人匯入的錢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但這並不代表可以將這筆錢據為己有。同樣地,在進行匯款操作時,務必要仔細檢查所有內容,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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