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涉及掏空、內線交易、炒股三大弊案的國寶總裁朱國榮在法院裁定須向轄區派出所報到的條件下仍落跑,如何「補破網」成了院、檢共同面對的課題,為此,司法院24日召開「精進防逃措施聯繫會議」,邀集法務部、警政署、移民署等機關,就「整合檢警機關資源,精進現行防逃措施」進行研商,會中除達成整合檢警資源、建構逕行拘提標準化流程等共識,更推動被告可透過指紋辨識及人臉辨識雙重認證機制,進行打卡報到。
司法院表示,考量警察機關業務負荷及執行成效,司法院曾先後於107及108年發函各法院,請法院在依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1項第1款規定,命被告定期向指定機關報到時,應審酌被告實際住居所與法院的距離、交通、警察機關業務負擔等因素,妥適決定被告報到地點。
司法院說明,現行科技監控設備已建置電子報到功能,被告可透過指紋辨識及人臉辨識雙重認證機制,進行打卡報到。司法院將多加宣導電子報到功能,鼓勵法院善用,減少警察機關人力負擔;與會警察機關代表更建請法院於指定被告定期至警察機關報到時,考量警局人力配置,盡量指定晚間8時前時段,以便警局作後續回報。
司法院另指出,為強化羈押替代處分成效,法院或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命被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時,實有建立專責聯繫窗口必要。本次會中達成共識,警政機關以各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則以指派專責人員之方式,於接獲法院協請查訪或逕行拘提之需求時,即可啟動內部分工機制,以有效落實防逃機制,防杜被告棄保潛逃,維護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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