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仁/台北報導)立委賴品妤23日針對租金補貼無法顧及青壯年扶養負擔一事,質詢內政部長林右昌;賴品妤要求放寬申請租金補貼家庭成員的範圍可行性,以顧及青壯年扶養負擔,當場獲林右昌同意進行研議放寬。
圖/賴品妤要求放寬申請租金補貼家庭成員的範圍可行性,以顧及青壯年扶養負擔。(圖/立委賴品妤國會辦公室提供)
賴品妤指出,現行租金補貼的制度,未顧及到青壯年扶養父母負擔不斷提高,也未考量到部分三代同堂共同租屋的型態;因為現行「家庭成員」規定包含的僅有「申請人本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並不納入「同戶籍成年直系親屬」。
賴品妤說,有部分租金補貼申請人家庭的「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因為高於規定無法申請租金補貼,但其實他們有扶養同住的父母,卻因為父母沒有收入、也無法被納入「家庭成員」計算;導致這個家庭的「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其實是被高估的。
賴品妤補充,理解內政部在家庭成員不納入父母,是為了避免在外求學工作的年輕人,因父母擁有房產而無法申請租金補貼;但以她的選區新北市為例,這五年來扶養比跟扶老比不斷提高,顯見青壯年扶養的負擔每年都在提高,但卻也因為家庭成員不納入「同戶籍成年直系親屬」而無法申請租金補貼。
賴品妤要求內政部,除要針對此類情形評估適當協助措施外,也要研議放寬申請租金補貼家庭成員的範圍,降低青壯年扶養負擔、建構更完整的租屋福利體系;林右昌回應,非常支持賴品妤所提的方向,會針對扶養情形盡快研議放寬家庭成員範圍,並將「扶養父母」及「父母擁有房產」兩種情形分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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