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021 09:45:11)在美中貿易摩擦、科技爭端及俄烏戰爭等地緣政治緊張加劇的氛圍下,各國均重視出口管制法令,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促請業者在出口前,必須審慎檢視並盡責調查貨品、交易對象、最終用途等有無異常情形,確保貨品不被用於不法之途。
除了我國出口管制法規外,出口業者也必須關注國際相關管制措施。例如:美國商務部產業與安全局(BIS)本月17日發布擴大對中國半導體出口管制3項規則,分別更新先進運算晶片及半導體製造設備的出口管制內容,以及新增13個中國實體至實體清單(Entity List)。我商若使用美國技術、軟體及設備等製造貨品予上述中國實體清單對象,也須留意符合美國「外國直接產品原則」(FDPR)出口管制規定,事前須向美國商務部申請出口許可證。
貿易署提醒廠商,應恪遵國內及國際出口管制規範,善盡企業查證義務,避免違規,以免影響商譽及自身權益。貿易署將持續辦理宣導說明會,協助業者瞭解我國及國際最新出口管制措施。相關資訊將刊登於本署網站活動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