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家嘯 報導
金融股拿「老本」出來配息規定趨嚴。為防範金控業者拿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來配發現金股利,金管會今(19)日宣布實施新規定,未來必須符合資本結構、資本適足率、財務健全度、財務結構及槓桿度等4大項,才能動用公積來配息。若以今(2023)年半年報來看,沒有任何一家金控符合,讓過去看準金融股穩定配息的存股族心驚驚。
今年2月部分金控討論股利政策時,有些業者主張拿資本公積配息,當時金管會原則予以同意,但也開始研議此議題。經過討論後,金管會認為金控負有替子公司增資的責任及義務,股利政策應基於穩健原則,因此設下相關財務條件。
金管會表示,修訂的財務門檻有4大項,未來金控必須全數符合,才有機會動用公積配息。第1項是資本結構,分配後法定盈餘公積須達實收資本額50%,這項門檻要求最高,目前只有1家上市金控合乎條件,其餘均低於50%。不過,符合資本結構這家金控,卻在其他財務項目未能達標。
第2為資本適足率,要求近1年金控集團資本適足率須達120%以上,且各子公司並應符合各業別相關資本適足性規範。第3是財務健全度,金控公司及各子公司最近1次經主管機關金融檢查,以及最近1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所提列的備抵損失、備抵呆帳及各項準備提列,須達各業別相關法令規定。
第4是財務結構及槓桿度,金控公司最近1年度第3季雙重槓桿比率、負債占資產比率及財務槓桿度低於同業平均水準,且分別未逾115%、15%及105%。值得注意的是,除了4大項財務門檻達陣,最後仍須送金管會審查,換言之,金管會握有最終的同意權。
以今年半年報來看,沒有任何一家金控符合新規定能夠動用公積配息,因此外界認為形同「卡關」。但金管會強調,金融機構財務健全性攸關社會大眾權益,所採股利政策應基於穩健原則,以符合可持續性發展需求;若公積任意用於發給股東,將影響金控公司風險承擔能力,並導致金控集團資本適足率下降。同時,明(2024)年股利是根據今年底的財務數據,未來還是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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